药品追溯码制度7月1日起全面实施 我县202家定点医药机构接入追溯体系

记者从县医保局获悉,7月1日起,我县所有医保定点医药机构销售药品时,必须扫描药品追溯码以完成医保基金结算,无码药品将无法通过医保支付。

药品追溯码作为每盒药品唯一的电子身份证,是遏制欺诈骗保的核心工具。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扫描药盒追溯码,实时验证药品销售记录。若系统显示“查询到1次医保药品/耗材销售信息”,说明药品合法合规;若系统显示为“查询到2次医保药品/耗材销售信息”,说明此药品此前已被出售过,极有可能是“回流药”、“串换药”或假药。消费者可举报并向售出机构索赔。

据了解,县医保局自去年9月启动药品追溯码信息采集准备工作,当前我县202家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已全面接入药品追溯体系,预计2026年1月1日前实现所有药品追溯码全采集。下一步,县医保局将依托智能监管子系统,增加和完善与/进销存、追溯码数据相关的监管知识库和规则库,健全事前提醒、事中审核、事后监管流程,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通讯员 李荣皓)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