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疾控中心解答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相关问题

目前,我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已全面展开,针对广大居民关心的疫苗接种相关问题,县疾控中心副主任汪北阶接受了记者采访,为大家答疑解惑。

问:除渔洋关镇城区外,其他乡镇村(社区)尚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居民,应该如何进行接种?

答:根据我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方案 :18岁以上居民在本乡镇人民政府统一安排下,不论远近,在社区登记以后,根据通知,到本乡镇预防接种门诊进行有序接种。

问:因感冒或其他疾病,或者其他个人原因,错过了村(社区)通知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时间的居民,何时可以补种?

答:耽误新冠疫苗接种时间,补种需重新到社区登记以后,集中通知到接种点接种。

问:新冠疫苗可以和HPV疫苗、狂犬疫苗等其他疫苗同时接种吗?

答:如果接种了HPV(疫苗)或狂犬疫苗或者是其他疫苗,应间隔14天以上再来进行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如果接种了新冠疫苗以后,被动物咬伤或者其他外伤,需要接种狂犬疫苗和免疫球蛋白,可不考虑间隔期。

问:备孕人群、妊娠期女性可以接种新冠疫苗吗?

答:准备怀孕的女性,不必因为接种新冠疫苗而推迟怀孕计划。如果已经怀孕或在未知的情况下已怀孕接种了新冠疫苗,不必因为接种了新冠疫苗而终止妊娠,建议定期做好孕期检查和随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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