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看!5月1日起,这样做违法!

注意啦!

5月1日起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施行

第30条明确规定:

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

应按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

携带犬只出户的

应按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

宜昌:束犬链(绳)长度不超过1.5米

2020年7月,《宜昌市城区养犬管理办法》正式开始实施,其中明确了养犬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携犬只外出时为犬只挂犬牌,束犬链(绳),长度不超过1.5米,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引,主动避让他人;

(二)乘坐电梯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为犬只戴嘴套,或者将犬只装入犬袋(笼),或者怀抱;

(三)不得携犬只进入单位办公场所、政务便民服务场所、医疗机构诊疗场所、教育机构办学场所、公共文化体育场所、餐饮场所及候车(机、船)室、商场、超市、宾馆等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

(四)不得携犬只乘坐公共汽车等城市公共交通工具,携犬只乘坐出租车时,应当征得驾驶员同意;

(五)即时清除犬只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场地排放的粪便;

(六)饲养犬只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更不得驱使、放任犬只恐吓、伤害他人;

(七)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来源:三峡广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