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公安局:立案侦查首起“袭警案”

五峰公安局渔洋关派出所依法对五峰首起袭警罪案件进行立案侦查。

2021年4月30日晚上,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渔洋关中队在渔洋关镇城区开展“三驾”查缉行动,刘某某(男,55岁,宜都市人)驾驶一辆无号牌黑色二轮摩托车从西南茶叶市场沿长乐大道向李家坪行驶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超过醉酒标准,民警遂按办案程序将其带至县人民医院抽取血样。

当民警将刘某某带至县人民医院时,刘某某拒不配合,在控制过程中,刘某某采取自残的方式阻扰民警协助医生对其强制抽血,民警对其自残行为进行制止,制止过程中一名民警被刘某某咬伤左腿、抓伤右臂。

渔洋关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县人民医院,协助渔洋关交警中队对涉嫌醉驾的刘某某进行控制并强制抽血,并迅速将该警情向县公安局汇报。5月1日,渔洋关派出所受县公安局指派,对刘某某涉嫌袭警案立案侦查。

5月25日,刘某某因涉嫌袭警罪被五峰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平安五峰”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