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开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大宣讲

6月10日,全县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政策大宣讲在县委党校开讲。副县长周永生从“三个规定”出台的目的、重要意义、适用范围、主要内容进行了深入解读。宣讲课还通过典型案例分析,让大家深刻了解违反“三个规定”的危害性。

据悉,“三个规定”是指《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个规定”的出台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划出“红线”,是政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政法干警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护身符”、“安全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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