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近期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

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现将其中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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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测绘大队原副大队长朱贤元违规收受礼金、违规接受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等问题。

2016年1月,时任宜昌市测绘大队副大队长朱贤元先后违规接受两家业务往来单位的宴请,并分别收受礼金4000元、5000元;2018年3月,朱贤元又接受业务往来单位的旅游活动安排,在保康县泡温泉、游览五道峡景区,相关费用由该单位支付。2021年4月,朱贤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政务撤职处分,并对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远安县矿山设计所(土地规划勘测队)原所(队)长张思国私车公养、违规发放福利、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

2016年7月,张思国违规用公款为其个人加油卡充值2000元;2016、2017年底,张思国违规用公款为职工发放福利18930元;2016至2018年期间,张思国违规用公款购买价值14630元的烟酒用于接待。2021年5月,张思国受到政务降级处分,并对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住建局建筑业发展股股长梅放、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邓简涛违规收受礼品问题。

2017年9月至2018年9月,梅放、邓简涛在负责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消防指挥中心项目质量安全检查期间,各先后3次收受施工方赠送的价值5928元的礼品。2021年4月,梅放、邓简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对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从上述典型案例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者有之,违规发放福利者有之,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者有之,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活动安排者有之,不吃公款吃老板者有之,私车公养者有之。这些问题都发生在十八大甚至十九大以后,反映出在高压态势之下,一些党员干部依然我行我素、不知敬畏、顶风违纪,教训十分深刻!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引以为戒,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全市各级党组织尤其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下大力气治理本地本单位本系统的享乐奢靡、铺张浪费等问题,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针对节日期间易发的违规吃喝送礼、违规发放福利、不吃公款吃老板、私车公养、餐饮浪费等突出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问题严查快处、绝不放过,确保风清气正。

来源:“宜昌发布”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