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公告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各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名额的决定

(2021年7月13日自治县九届人大常委会

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湖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第十条的规定,自治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对各乡镇新一届人大主席团组成人员名额决定如下:

仁和坪镇13名、渔洋关镇13名、长乐坪镇13名、五峰镇13名、湾潭镇9名、采花乡13名、傅家堰乡9名、牛庄乡7名。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7月13日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各乡镇人大代表名额的决定

(2021年7月13日自治县九届人大常委会

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十二条第四款和第十三条的规定,对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确定如下:

仁和坪镇:60名,渔洋关镇:77名,长乐坪镇:61名,五峰镇:67名,湾潭镇:56名,采花乡:63名,傅家堰乡:56名,牛庄乡:50名。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7月13日



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

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

(2021年7月13日自治县九届人大常委会

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按照中央、省、市、县委和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在2021年9月10至20日选出。新一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2021年9月30日以前召开,自治县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2021年11月20日以前召开。选举日由县选举委员会依法决定。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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