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要求,确保全省市县乡换届工作平稳顺利、风清气正,广东省委组织部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要求全省组工干部严格遵守“十严禁”换届纪律,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八不准”要求。
“八不准”包括:不准自行其是、不准擅自表态、不准说情干预、不准跑风漏气、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打探消息、不准借机谋私、不准吃请收礼。“八不准”立足换届工作实际,紧盯组工干部这一重要群体,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在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广东省委组织部强调,“八不准”要求是对全省组工干部遵守“十严禁”换届纪律的再深化、再要求。全省组工干部要模范遵守纪律,发挥表率作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违反“十严禁”换届纪律和“八不准”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01
不准自行其是
不得在落实换届工作政策和纪律要求上打折扣、搞变通。
02
不准擅自表态
禁止违背组织原则发表个人意见,违反工作程序答复或处理有关问题。
03
不准说情干预
不许为个人或他人推荐提名、提拔调整疏通关系,为说情打招呼者提供便利或帮助。
04
不准跑风漏气
不许泄露换届人事安排和换届工作各环节的信息,违规复制或传输换届相关文件资料。
05
不准弄虚作假
不得在人事酝酿和换届考察等工作中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为个人或他人篡改、伪造干部人事档案材料。
06
不准打探消息
不得打听职责范围以外的换届工作信息,并散布、传播可能影响换届工作的不实言论和小道消息。
07
不准借机谋私
不许利用参加换届工作之机为本人、亲友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
08
不准吃请收礼
不得参加任何可能影响换届工作的宴请和其他消费活动,收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财物。
来源:“严实莞家”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