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以及《宜昌市人民防空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对重大自然灾害的防范意识,检验防空警报系统战术技术性能,经研究,县人民政府定于9月18日上午在县城试鸣防空警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
自9月18日上午9时30分起,至9时53分结束。警报类别及试鸣时间如下:
预先警报:9时30分至9时33分,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9时40分至9时43分,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1周期,时间3分钟。
解除警报:9时50分至9时53分。连续鸣3分钟。
二、试鸣地点
县政府办公大楼、县政务服务中心、渔洋关镇人民政府、县民族高中、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邮政公司、大房坪居委会、三房坪居委会(车载警报器)。
三、其他事项
(一)请县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宜昌市人民防空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
(二)请居民听到防空警报后,不要惊慌,注意了解和分辩防空警报信号的类型和用途,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三)请国网五峰县供电公司确保警报试鸣期间试鸣点的正常供电。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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