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获评“一级图书馆”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布第六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上等级图书馆名单,依据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标准和定级必备条件,经过评估、公示等环节,县图书馆被评定为“一级图书馆”。

  

近年来,县图书馆将公共图书馆社会服务和“文化惠民”要求紧密结合,入藏各类地方纸质文献1500多种,近4000多册(件);打造特色服务,深入机关、学校、工厂、部队、社区和基层单位,建立图书流动点,定期进行图书流通;举办特色活动,邀请县内外专家、学者讲授科学、文化、艺术等各类讲座,组织“诗词诵读”、“国学经典”、“家训家风”等不同类型的读者活动,推动文化活动开展,带动全民阅读,进馆率和持证读者人数逐年增多。(通讯员 张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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