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局]我县出台五项措施推进工业和商贸市场主体培育工作


为大力实施我县工业商贸市场主体成长工程,进一步推动县域实体经济发展,不断夯实县域经济发展基础,日前,县政府办公室发文出台了五项具体政策措施:

  

一是建立进规、进限企业培育库。每年选择10-20家成长型小微企业建立进规、进限企业培育库,对库内企业精准帮扶,推动企业进规、进限。招商引资引进的工业项目,从投产之日起,纳入进规后备库管理,及时跟进运营情况,符合标准的及时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是制定激励政策。对5年内每年新进规、新进限的工商业市场主体,于次年四月底前分别兑现一次性奖励资金5万元、3万元;规上、限上企业优先纳入经信、财政、发改、科技等领域项目申报政策范畴和省市重点产业发展基金调度资金申报范畴;规上、限上企业和培育库内的小微企业优先享受贷款贴息政策和“保证保险”“助保贷”“国内外会展”对接支持;5年内,县财政每年预算30万元经费,由县目标办、县财政局、县经信局根据进规、进限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于次年四月底前拨付给各乡镇和工业园区。

  

三是支持企业快速发展。高度重视企业市场拓展,大力宣传本地企业产品和服务。将规上企业产品和服务依法依规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将新进规企业纳入“百名干部进百企”“省级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服务范围,帮助企业办实事解难题。

  

四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县政府分管负责人牵头,县经信局具体负责,县政府金融办、县政府督查室、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县工商局、人行五峰支行、县银监办、长信担保公司等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对小微企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小微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五是建立考核督查制度。将进规、进限市场主体培育工作纳入县政府重点督办事项,定期组织开展督办检查,并将督办结果予以通报。(通讯员 戴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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