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公安局关于
规范渔洋关城区交通秩序的通告
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规范渔洋关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提升道路通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公安局决定自6月23日起在渔洋关城区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长乐大道、后河大道、幸福大道、胜利路、钟岭路、古潭路、沿河路、曹家坪路、市场2路、菜市场路、天宇路等城区道路为停车严管路段,实行违法停车“零容忍”,电子警察24小时抓拍录入,对因违法停车造成道路拥堵或影响他人通行的,一律依上限处罚,并强制拖移违停车辆。
二、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一律在指定位置有序停放,不得随意在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停放,对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一律拖移。
三、对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的,一律依上限处罚,对无牌无证摩托车上路行驶的,一律依法扣留车辆。
四、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从严从重处理并进行公开曝光。对涉及公务车辆、国家公职人员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将同时抄送纪检监察部门。
请广大驾驶员朋友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维护渔洋关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