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潭镇6名群众因违反禁令被训诫处罚

为有效防控疫情病毒传播风险,进一步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出台一系列管控措施,但仍有少数群众无视疫情防控规定要求,2月7日至10日,有6名群众被湾潭派出所予以训诫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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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晚21时许,王某驾驶一辆银色小轿车从湾潭上街往下街方向行驶时,被执勤民警拦下,民警正欲对其询问时,发现王某身上有酒气,涉嫌酒后驾驶。民警依法将其带至派出所进行检测,经用酒精测试仪现场检测,王某属于醉驾。经对其询问,王某如实陈述其酒后驾车的违法事实,且违反了政府颁布的命令与刘某聚餐喝酒。次日,民警依法将刘某传唤至派出所,刘某对其在明知政府发布的紧急命令下仍然聚餐喝酒的行为感到羞愧,民警依法对王某、刘某进行警示和训诫。目前,王某涉嫌醉驾的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车辆已暂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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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8日,民警在开展疫情防控巡逻时,发现龙桥超市老板陈某私自将货物出售给陌生人士。此前,湾潭镇人民政府已告知辖区内各经营主体,防疫工作持续期间,经营主体一律实行网上接单、线下打包,凭村级证明供货,各村(居)委会派专人领取物资,不得接待散客、不得开门营业、不得无证明供货。陈某置若罔闻,民警当场对陈某进行了训诫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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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9日,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锁金山村袁某驾驶一辆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在红锁线上行驶。接到线索后,执勤民警立即赶往举报地点,在红锁线将袁某查获。根据县公安局发布的全县道路交通管制的通告:半高山以上农村地区乡村道路全县封闭,禁止所有车辆通行。此举是为特殊时期减少病毒传播途径提供基础,袁某私自在交通管制的乡村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扰乱社会秩序,被依法训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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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日,执勤民警在湾潭集镇巡逻时发现周某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从下街往田家湾方向行驶,被民警当场拦下,得知其准备自行购买物资,被民警劝返,并向其宣讲了疫情防控期间的相关要求,对其私自在交通管制的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进行了训诫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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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晚19时30分,覃某驾驶一辆小轿车从田家湾沿325省道行驶至龙桥桥头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拦下,其违反交通管制规定随意驾驶车辆外出被民警作出处罚。

 

面对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

广大群众一定要引以为戒,

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和自觉性,充分配合防控工作,

全力以赴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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