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县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次会议

7月29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文牧主持召开自治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

会议集中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栗战书在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座谈会上的讲话以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审议通过了自治县“一府两院”关于2022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全县“七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走访代表情况的报告、关于《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的决定》施行时间的决定、关于《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水电条例〉的决定》施行时间的决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五峰职业教育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表决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和辞职事项。

文牧为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现场奏唱国歌,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龙泰星、佘克先、廖忠勋、皮业康、张旭东、柳祝猛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不是常委会委员的乡镇人大主席等相关单位负责人,采花乡县人大代表、群众代表,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办、县发改局等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记者 高远 通讯员 简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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