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自治县常态化核酸采样点调整公示

广大居民朋友:

为方便广大居民方便快捷开展核酸检测,严格落实“五天一检”核酸查验要求,现将我县常态化核酸采样点采样时间调整如下。请广大居民到就近的采样点进行采样检测,采样过程中,遵守现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指挥,佩戴口罩,保持1米距,避免聚集。 

五峰自治县核酸采样点设置一览表

温馨提示

进入宾馆、酒店、民宿、KTV、影剧院、棋牌室、剧本杀等重点场所,需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行程卡。

进入车站、餐饮服务场所、商场、超市、公交车、博物馆、展览馆、美术馆、图书馆、书店、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健身房、理发店、美容店、网吧、酒吧、茶座等公共场所查验5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疫情防控应急值班电话

近期国内本土疫情形势严峻

各地都采取了相应的防疫措施

其中包括核酸检测

有人觉得“不检也没关系”

注意,可能构成违法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1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换个说法,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群,如果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的,就涉嫌违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不配合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照《刑法》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卫健委在2020年第1号文件中,明确将新冠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如果因为拒绝或逃避核酸检测且造成疫情传播,我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明确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无论是拒不参与核酸检测

还是顶替他人做核酸

都将被依照上述法条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