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公积金新政,来了

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

宜昌市为大中专院校学生发放“红包”

在宜就业购房即可“提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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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则宜昌公积金新政来了!

即日起

凡按照宜昌市对既有住宅

加装电梯的相关规定实施加装电梯

房屋权利人及其配偶

未缴存住房公积金或提取金额不足时

可申请提取房屋权利人的

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所有权人本人及配偶

没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父母或子女

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可用于支付加装电梯费用

注意事项

①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其他提取类型时间间隔12个月的限制,且不计算家庭住房套数。

②一处住房提取一次,家庭成员应一次性集中办理提取手续。

③缴存人家庭成员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能办理提取业务。

④提取时间须在市加梯办出具《联合审查意见书》时间载明一年以内,逾期不能办理。

既有住宅加梯提取住房公积金必备材料

1.身份材料:

①提取人身份证。他人代办的另需出具代办人身份证;

②提取人本人的宜昌市民卡或银行储蓄卡。

2.关系材料:

①结婚证或单身声明(现场签署),能联网查询的不需提供。

②非产权人及配偶提取的,另需提供产权人身份证及直系亲属关系材料(如:户口本、履历表、独生子女证等显示产权人与提取人直系亲属关系)。

3.加装电梯材料:

①城区提供市加梯办出具的《联合审查意见书》,县市区提供当地住建部门同意加装电梯的审批文件;

② 不动产权证书(含原房屋所有权证)或现有家庭住房查询结果;

③缴存人所在单元签订的《宜昌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复印件。

市民如有疑问

可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

0717-12329

来源:宜昌发布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