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医保最新提示

宜昌市城区灵活就业人员

选择参加职工医保

请及时足额续缴医保费

否则将影响您的医保待遇

例如

参保人续缴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期间的职工医保费,须于2023年7月1日-31日期间及时足额缴纳。

根据《宜昌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规定,灵活就业人员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职工医保费的,从未按时足额缴费的次月起,停止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若您在

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过程中

有什么好的建议和问题

可致电

0717-6311198转1

咨询或反馈

来源:三峡广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