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昌市城市综合管理工作评估办法》
及配套实施细则
(宜市城管领〔2023〕24号)
对县(市)区、相关成员单位
2023年第四季度
城市综合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评估
结果通报如下
2023年第四季度
城区城市综合管理评估结果
排名依次为
夷陵区人民政府
猇亭区人民政府
伍家岗区人民政府
西陵区人民政府
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点军区人民政府
奖罚
对夷陵区人民政府奖励80万元
对猇亭区人民政府奖励60万元
对伍家岗区人民政府、西陵区人民政府不奖不罚
对宜昌高新区管委会扣罚30万元
对点军区人民政府扣罚40万元
2023年第四季度
县(市)城市综合管理评估结果
排名依次为
枝江市人民政府
远安县人民政府
宜都市人民政府
秭归县人民政府
当阳市人民政府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兴山县人民政府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奖罚
对枝江市人民政府奖励60万元
对远安县人民政府奖励50万元
对宜都市人民政府、秭归县人民政府、
当阳市人民政府、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不奖不罚
对兴山县人民政府扣罚50万元
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扣罚60万元
2023年第四季度
相关成员单位城市综合管理评估结果
排名依次为
一类评估单位
宜昌市交通运输局
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
宜昌城发集团
宜昌市公安局
宜昌市商务局
宜昌市文化和旅游局
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类评估单位
联通宜昌公司、移动宜昌公司、
广电宜昌分公司
宜昌浦华三峡水务有限公司
电信宜昌公司、宜昌供电公司
宜昌中燃公司
来源:宜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