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县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

8月28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文牧主持召开自治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审议通过了自治县“一府两院”关于2024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询问事项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全县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批准了2023年全县财政决算;听取了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宜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五峰土家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宜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五峰土家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走访代表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自治县十届人大代表朱仲龙代表资格终止的报告。

会议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向获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现场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皮业康、龙泰星、佘克先、张旭东、柳祝猛出席会议。“一府一委两院”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傅家堰乡人大代表、群众代表列席会议。(通讯员 史冲崎 伍蓉)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2024〕第2号

由渔洋关镇鞍山选区选举的自治县十届人大代表朱仲龙同志已于2024年6月迁出五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规定,朱仲龙同志的自治县十届人大代表资格自行终止,现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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