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自治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举行。
会议审议通过了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自治县旅游条例〉的决定》施行时间的决定、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健康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接受自治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常务委员会委员辞去职务请求的决定。
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向获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廖忠勋、张旭东、柳祝猛、许仕华出席会议,“一府一委两院”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通讯员 望鹏飞 简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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